第三十八章
她二十三岁。 沈知远二十五岁。 他们在一间很小的咖啡馆里,分享一块草莓蛋糕。 他把最後一颗草莓放进她的盘子,笑着说:「晚晴,等我们以後有钱了,我带你去开一间咖啡馆。」 她问:「为什麽一定要开咖啡馆?」 他想了想,认真地回答:「因为你喜欢咖啡。」 「那如果我以後不喜欢咖啡了呢?」 「那就开你喜欢的店。」 「如果我什麽都不想做呢?」 他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。 「那我就养你。」 她当时笑得很开心。 她以为,这就是爱情最好的模样。 不是有多少钱,不是住多大的房子,而是无论未来发生什麽事,总有一个人愿意陪在身边。 後来她才知道,年轻时许下的承诺,有时候不是因为不真诚,而是因为人心会变,生活会变,而有些人终究没有勇气陪你走到最後。 那一年的沈知远,也许真的爱过她。 可是爱过,不代表不会伤害。 而被伤害过的人,也没有义务永远站在原地。 林晚晴拿起包包,关掉办公室的灯。 她决定回家。 今晚,她不想再为一封信失眠。 然而,她不知道的是,在距离她公司不到两百公尺的街口,一个男人已经站在雨里等了将近三个小时。 沈知远没有打伞。 黑色大衣被雨水浸湿,额前的头发贴着皮肤,手里握着手机。 萤幕上,始终没有任何回覆。 他知道自己很卑微。 也知道自己没有资格责怪她的沉默。 因为当年,是他先选择了沉默。 而如今,他